关于申报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3    浏览次数: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理论研究,推动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发展,现就做好2014年度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构成及立项类别

  1.项目类别:本年度江西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设置重大招标项目、规划项目(分重点和一般)和青年项目三种类别。

  2.研究方向:本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设置,(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项研究)、(2)高校基层组织建设研究、(3)高校党员队伍建设研究、(4)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5)高校干部队伍建设研究、(6)高校人事人才工作研究等6个研究方向。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指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的从事相关教学和研究的理论工作者或从事党建、思政和人事人才工作的实际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重大招标项目申请者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划项目申请者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限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凡不符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申报必须有两名正高职称、相关学科的教授职称的教师推荐。

  三、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重点鼓励、支持项目申请者围绕高校党的建设和人事人才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调查,进行实证研究。

  2、申报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3、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即通知其工作单位,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4、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5、目前仍在主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但在本次申报截止日期前还未结题的申请人,不再受理其申报。

  四、申报名额

  1、规划项目申报数:每所本科高校各申报数不超过5项,每所高职高专、独立学院申报数不超过3项。

  2、青年项目申报数:每所本科高校申报数不超过3项,每所高职高专、独立学院申报数不超过2项。

  3、重大招标课题申报事宜,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另行下文通知。

  五、申报程序

  1、根据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1]47号文件精神,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已列入为省级课题。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列入学校科研规划,积极鼓励和支持广大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者申报。学校组织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依据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2、项目申报者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各申报单位可登录江西教育网的“政务公告”栏 (http://www.jxedu.gov.cn/),下载本文件的电子版,其中包括《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和《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有关要求申报。 

  (2)学校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1)《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A、B表分开装订,并各一式5份);(2)《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立项申报登记一览表》(1份纸质并发送电子版)。

  (3)本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之前,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戴乐旺,联系电话:0791—86765052;朱易,联系电话:0791—86765058,电子邮箱:jygwzzb23@163.com,联系地址: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省教育厅人事处),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305房,邮政编码:330038。

  附件:1《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2《2014年度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立项申报登记一览表》.doc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