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院党委中心组自今年9月以来对新《条例》的第二轮学习。院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组织员及研究生支部书记参加,学院党委书记段世年主持学习会并做中心发言。
会上,段世年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校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知,并对学院教工和研究生支部学习贯彻新《条例》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
发言时,段世年通过对照2015版《条例》,为在座人员解读了新《条例》根据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意在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所做的重要修订。新《条例》有八个亮点,即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段世年特别强调:作为党员干部,作为高校思政课教师,务必把握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日常工作生活相结合,通过学习,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坚守理想信念,筑牢宗旨意识,牢牢把住党的纪律和规矩“底线”,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院长丁佐湘结合刚结束的学校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发布的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宁都县委书记王四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事件,表示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敲响纪律警钟,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陈晓江和李曦等同志还就思政课加强党纪教育、把新《条例》带进学生党课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
图文来源:黄梦婷
图文编辑:孔柠檬
审核:陈晓江